资讯频道
当前位置:
@开化人,1月14日至1月31日,社会保险费业务暂停办理
2022-01-12 10:58   评论(0)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

(标准版)上线及停机切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我省社会保险费征收数字化改革,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我省将于2022年2月1日上线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以下简称“金三社保标准版”),并在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进行停机切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时间安排


  (一)2022年1月14日17时30分至2022年1月31日24时,税务部门暂停办理我省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线上线下社会保险费缴纳、缴费协议签约等所有业务。


  (二)2022年1月19日17时30分至2022年1月31日24时,税务部门暂停办理我省用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线上线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等所有业务。


  (三)停机切换期间,全省各级税务、人力社保、医保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共同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变更等业务衔接工作,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待遇。


  二、恢复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时间安排


  2022年2月1日零时起,正式上线金三社保标准版,原业务办理渠道保持不变,缴费人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等各项业务。


  三、注意事项


  (一)请缴费人根据上述停机切换时间,提前办理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


  (二)系统停机切换期间,请缴费人及时关注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各地办税服务大厅公告等渠道发布的信息。


  (三)缴费人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税务、人力社保、医保部门或拨打12366、12333服务热线。


  感谢广大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全省各级税务、人力社保、医保部门将尽最大努力减少系统上线对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影响,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7日


0 条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