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钟山未来社区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终止公告
开政公〔2022〕16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开化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9月14日发布《钟山未来社区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开政公〔2021〕32号),2021年10月15日发布《钟山未来社区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开政公〔2021〕35号)。现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终止开化县钟山未来社区房屋征收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钟山未来社区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线
开化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