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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发布禁火令!全县范围内禁止这些行为
2023-03-09 15:51   评论(0)


开化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

森林禁火令〔2023〕1号


当前,我县正处于森林防火高火险时期,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发布如下森林禁火令:


一、自本禁火令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为全县森林禁火期,全县范围内的所有林区及距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为森林禁火区。


二、在禁火期内,禁止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焚香烧纸、燃放鞭炮、吸烟等一切野外非生产性用火;严禁炼山、烧田(地)埂草、烧灰积肥等生产性用火。


三、森林、林地的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负有森林防灭火责任。各乡镇(含芹阳办事处,下同)、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加强对禁火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加强对勤耕劳作人员、智障人员、儿童等人群的教育和监护管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积极倡导敬献鲜花、果篮、植树种草和互联网祭祀等文明、生态、绿色扫墓祭祀方式。


四、凡违反禁火令规定,在森林禁火期内擅自野外用火的,将依法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禁火期内,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巡逻和督查力度,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和查处,尤其是对村口、路口、坞口、林缘、墓区等重点区位要派员严防死守。要做好应急保障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迅速组织力量,科学扑救,坚决防范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要立即报告,县森林火警报警电话:0570-6024119(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0570-6016200(县林业局)、110(县公安局)。 


开化县人民政府县长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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